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举办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的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学校《关于印发<集美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暂行规定>的通知》(集大外〔2020〕8号)要求,请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度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计划,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集美大学年度拟举办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计划表》(附件1)以书面形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尚大楼1702室,电子版形式请OA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单位账号。
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举办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计划的单位原则上将不予办理报批手续。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82387
国际合作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0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