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举办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的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学校《关于印发<集美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暂行规定>的通知》(集大外〔2020〕8号)要求,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补充申报2021年度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计划,并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集美大学年度拟举办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计划表》(附件1)以书面形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尚大楼1702室,电子版形式请OA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单位账号。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请采用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会议。其中,国(境)内参会代表可线下参会,与会人数需控制在100人以内,国(境)外代表在线参会,线下部分举办时需做好线下办会防疫预案,
凡计划于本年度内举办的会议都需申报,如尚未确定举办日期,也请按照大致计划上报,后期可另行调整。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举办国际会议/台港澳地区会议计划的单位原则上将不予办理报批手续。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82387
国际合作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