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赴港澳访学
请提前至少2周时间向国际处/港澳台办递交完整报批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教职工赴国(境)外访学申请表》1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在报送国际处/港澳台办之前须经所在单位、经费主管部门和人事处分管领导签批,并盖公章;
2、外方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须有邀请方的签字或盖章,并明确邀请人、出访任务、时间和经费等信息)1份。
二、赴台湾访学
请参照“因公临时赴台”相关手续办理并准备相应报批材料,请使用《集美大学教职工赴国(境)外执行访学任务申请表》。
温馨提醒:
1、请提前申请。因报批时间过迟,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可能后果,如延迟或取消出访等;
2、由于持因私证件出访,但凡出国、赴港澳访学的,请根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要求,及时了解和办理赴外证件、签证或签注相关事项。
3、赴台访学教师需持省台办任务批件,自行预约前往公安局出入境办理证件和签注,届时赴台任务批件原件会被收走,请自行在办证之前将其复印留底以备财务借款、报销时用;
4、赴台访学教师须及时联系邀请方办理并提供入台证以免影响计划行程;
5、请于出访之前联系专办员参加行前教育学习;
6、如未能实际出访或按计划出访,须及时告诉专办员,否则影响下次报批。
注:
附件为最新材料,请自行下载使用。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618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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